功能主治: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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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主要成份酮康唑。 |
本品主要成分为:那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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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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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244 |
国药准字H20052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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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寻常性痤疮、毛囊炎、脓疱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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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本品适量,1日2次,于清洁患处后涂于患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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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酮康唑、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2.不能用于角膜、结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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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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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寻常性痤疮、毛囊炎、脓疱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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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少数病人有皮肤瘙痒、刺激感、潮红、丘疹、面部发热、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上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小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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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4.哮喘病人慎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口服酮康唑可引起肝功能损伤,外用酮康唑虽未发现,但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 |
1.为防止出现耐药菌株,本品在治疗痤疮4周内,治疗毛囊炎1周内无效时应停用;另外在痤疮、炎症性皮疹消失后也应停止使用。2.本品只限皮肤使用,眼角膜、结膜请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