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查看说明书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化学名称:盐酸伐昔洛韦,L-缬氨酸-2-[(6-氧代-2-氨基-1,6-二氢- 9H -嘌呤-9-基)甲氧基]乙基酯盐酸盐。分子式:C13H20N6O4·HCL分子量:360.80

生产企业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939

国药准字H200104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副作用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成分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