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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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
本品为竹红菌的乙醇提取物制成的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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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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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国药准字Z53020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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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本品有调节肌体局部组织代谢机能,促进病灶肤色和细胞组织及特性的恢复的功效,用于外阴白色病变,疤痕疙瘩,外阴骚痒及外阴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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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外用,涂于患处,并进行光照(光源可用照明用高压荧光汞灯、红外线灯、白炽灯或日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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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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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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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本品有调节肌体局部组织代谢机能,促进病灶肤色和细胞组织及特性的恢复的功效,用于外阴白色病变,疤痕疙瘩,外阴骚痒及外阴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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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
本品为光化疗药物,须配合光照方有作用,光照以皮肤的温和感为度调整照距,切勿过度照射,以免引起皮肤灼伤;妇女经期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