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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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氧苯柳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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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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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国药准字H2001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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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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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用温水清洗患处后,局部涂敷,每日三次,每次用量按皮损面积大小调整,常用量为每次0.25-2g(1/80-1/10支)。慢性湿疹患者每一疗程为四周,神经性皮炎患者每一疗程为两周,可连用两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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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可有下列反应:局部反应,如痒、红,灼热、脱屑等。接触性皮炎等过敏反应,表现为红斑、湿疹、水疱、瘙痒增加等。临床研究中个别病例出现血小板下降,与本品的关系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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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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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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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
1.用药忌用肥皂清洗患处。 2.用药期间禁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3.若发生接触性皮炎,应立即停药,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面部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