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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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
本品的主要化学成份为硝酸硫康唑。分子式:C18H15CL3N2SHNO3分子量:46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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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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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国药准字H2011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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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硝酸硫康唑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适用于治疗由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和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股癣、体癣、足癣,也可用于花斑糠疹(俗称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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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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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国外对照临床试验中,370名应用硝酸硫康唑治疗的患者中没有出现系统性反应,大约有1%的患者出现皮肤瘙痒、灼烧感及刺痛,这些不良反应不影响治疗。 国内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采用本品治疗的144例受试者中2例出现重度红斑、烧灼,经减少用药次数或短暂停用后好转。3例出现轻或中度的红斑、刺痛、脱屑、干燥、烧灼,1例发生中度脱屑、干燥、烧灼,这些轻中度不良反应不影响治疗。144例足癣患者中有1例发生中度脱屑、干燥、烧灼,未采取相关措施,自行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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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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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硝酸硫康唑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适用于治疗由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和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股癣、体癣、足癣,也可用于花斑糠疹(俗称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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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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