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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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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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大恒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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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国药准字H20040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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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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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粒(10毫克)。 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粒(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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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具有过敏反应或特异体质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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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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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对12岁以下的儿童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缺乏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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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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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学本品属长效三环类抗组胺药,竞争性地抑制组胺H1受体,抑制组胺所引起的过敏症状。本品无明显的抗胆碱和中枢抑制作用。毒理学动物试验未见明显致畸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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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
1.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在做皮试前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