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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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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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原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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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国药准字H20093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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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皮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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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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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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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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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皮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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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
1.本品不推荐用于粘膜,如口腔、眼部和阴道,因为可能会引起刺激。应特别注意避免外接触到眼睛。2.严重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如:AIDS患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考虑口服给药。对此类患者,在任何感染进行治疗前应咨询医生。3.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4.涂药时需戴指套或手套。5.涂药部位如有灼热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需咨询医生。6.请将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