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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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
本品主要成份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十一烯酸1.6%,水杨酸1.0%,薄荷脑0.5%,二乙醇胺0.4%,其余为溶剂异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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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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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国药准字H2006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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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银屑病、脂溢性皮炎、头皮屑、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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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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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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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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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银屑病、脂溢性皮炎、头皮屑、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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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
(1)避免在生殖器部位、粘膜、眼睛和非病区皮肤使用。(2)远离火源,勿让儿童取服。(3)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和接触金属物质。(4)炎症和感染的皮损上勿使用。(5)勿与其他外用痤疮制剂或含有剥脱作用的药物合用。(6)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