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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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组成成份有17种或18种氨基酸,其中含有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色氨酸、赖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苏氨酸、蛋氨酸、苯丙氨酸、缬氨酸)、多肽、糖和铁、锌、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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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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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国药准字H45021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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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营养不良、消化吸收障碍、术后恢复、创伤烧伤、低蛋白血症、外科手术前后、肿瘤放疗化疗、危重病人、早产儿、低体重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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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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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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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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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营养不良、消化吸收障碍、术后恢复、创伤烧伤、低蛋白血症、外科手术前后、肿瘤放疗化疗、危重病人、早产儿、低体重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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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
1、本品禁与磺胺类药物配伍。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本品贮存期有少量沉淀析出,松散、不结块,属正常现象。4、瓶盖起封后,药液应当天服完。5、服药后如有胃肠不适,请停用,待恢复后可继续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