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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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
维生素B,硫酸庆大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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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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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国药准字H1098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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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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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外敷,一日2~3次,尽可能保持局部湿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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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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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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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放射性皮肤灼伤Ⅱ-Ⅲ°合并创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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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故不能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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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如发现安瓿破裂或药品出现浑浊、沉淀者不得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