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赛庚啶,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三乙醇胺、白凡士林、丙三醇。 |
|
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国药准字H3202605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用于荨麻疹、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等过敏性疾病。 |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于患处。 |
|
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皮疹、瘙痒等。 |
|
禁忌 |
|
|
|
成分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用于荨麻疹、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等过敏性疾病。 |
|
药理作用 |
盐酸赛庚啶为抗组胺药,可缓解组胺所致的过敏反应。 |
||
注意事项 |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不得用于急性炎症、糜烂、或有渗出的皮肤损害处。3.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4.青光眼腺肥大患者慎用。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