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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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1克、聚山梨醇-800.3克、乙二胺四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克含乳酸0.12克、尿素0.1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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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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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39 |
国药准字H2003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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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治疗手足皲裂症和鱼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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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涂擦于用温水洗净的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疗程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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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偶见轻度局部刺激或灼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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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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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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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治疗手足皲裂症和鱼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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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
1.避免接触眼睛。 2.涂擦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生咨询。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