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足光散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武汉中联集团四药药业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臭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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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水杨酸、苯甲酸、硼酸、苦参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银。 化学名称:硝酸银 分子式:AgNO3 分子量:16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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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武汉中联集团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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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33 |
国药准字H10960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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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臭汗症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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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药粉20克加热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
外用,均匀涂布于创面,厚0.2~0.4cm,一日1~2次,一次不超过5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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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儿童、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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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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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臭汗症 |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烧伤创面的浅Ⅱ°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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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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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能涂于眼内。 2.换药前必须将创面上原有的药膏清除干净。 3.如出现局部红斑、充血、烧灼感、荨麻疹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应用。 4.本品见光易析出金属银,故应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