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手、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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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每袋40克,含水杨酸7.2克,苯甲酸4.8克,硼酸16克,苦参8克。辅料为:糊精。 |
本品为竹红菌的乙醇提取物制成的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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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久辉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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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055 |
国药准字Z53020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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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足癣。 |
本品有调节肌体局部组织代谢机能,促进病灶肤色和细胞组织及特性的恢复的功效,用于外阴白色病变,疤痕疙瘩,外阴骚痒及外阴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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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次1袋,加沸水400~600毫升,搅拌,溶解,待放温后浸泡患处,一日1次,连续3日为一疗程。 |
外用,涂于患处,并进行光照(光源可用照明用高压荧光汞灯、红外线灯、白炽灯或日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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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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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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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手、足癣。 |
本品有调节肌体局部组织代谢机能,促进病灶肤色和细胞组织及特性的恢复的功效,用于外阴白色病变,疤痕疙瘩,外阴骚痒及外阴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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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儿童浸泡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成人浸泡时间不超过30分钟。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为光化疗药物,须配合光照方有作用,光照以皮肤的温和感为度调整照距,切勿过度照射,以免引起皮肤灼伤;妇女经期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