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手、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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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每袋40克,含水杨酸7.2克,苯甲酸4.8克,硼酸16克,苦参8克。辅料为:糊精。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十八醇,白凡士林,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丙二醇,羟苯乙酯,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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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久辉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京丰制药(河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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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055 |
国药准字H20103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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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足癣。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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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次1袋,加沸水400~600毫升,搅拌,溶解,待放温后浸泡患处,一日1次,连续3日为一疗程。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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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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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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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手、足癣。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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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儿童浸泡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成人浸泡时间不超过30分钟。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