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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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奈芬10毫克,辅料为:肉豆蔻酸异丙酯、十八醇、液状石蜡、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聚羟氧(40)酯、司盘60、聚山梨酯80、苯甲醇。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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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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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26 |
国药准字Z20063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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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白癜风、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斑秃、掌跖脓疱病、异位性皮炎、扁平苔癣、红斑狼疮、脂溢性皮炎、角化病、玫瑰糠疹、单纯糠疹、慢性湿疹、白色糠疹、鱼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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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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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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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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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白癜风、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斑秃、掌跖脓疱病、异位性皮炎、扁平苔癣、红斑狼疮、脂溢性皮炎、角化病、玫瑰糠疹、单纯糠疹、慢性湿疹、白色糠疹、鱼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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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瘙痒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2.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3.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4.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5.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7.服用本品时,连续一个月后建议停药一周再继续服用。8.服用本品时,应谨慎合服用其它含补骨脂类成份的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