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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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95%)、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EDTA-2Na、三乙醇胺。 |
喜树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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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万禾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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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279 |
国药准字H200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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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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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薄涂于病损处,每日1次,每日用量不超过10g,每疗程时间不超过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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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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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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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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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病人用药后,用药部位可出现红斑、水肿、骚痒、疼痛及色素沉着。应及时停药,待症状消失后,仍可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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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在医生指导下应用。2.忌用于眼周、口周、阴囊、外阴、腋下、腹股沟及面部。3.尽可能避免涂在正常皮肤上。4.慎用于有生育要求的青年男女,尤其是需大面积使用时,更应注意。5.长期反复或大面积使用时,注意对肝肾毒性,并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及血尿常规等。6.用药时勿用力摩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