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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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95%)、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EDTA-2Na、三乙醇胺。 |
本品每克含葡萄糖酸氯己定2毫克。辅料为:十六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平平加-O、丙二醇、轻质液状石蜡、白凡士林、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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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万禾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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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279 |
国药准字H44024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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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轻度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也可以用于湿疹、座疮、足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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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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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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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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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轻度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也可以用于湿疹、座疮、足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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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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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