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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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95%)、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EDTA-2Na、三乙醇胺。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草、冰片、忍冬藤、白芷。辅料为麻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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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万禾制药有限公司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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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279 |
国药准字Z20044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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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清热凉血,解毒止痛。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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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外用适量,涂擦患处,一日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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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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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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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清热凉血,解毒止痛。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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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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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3.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重症(烧)烫伤及面积较大者不宜自我治疗,应去医院就诊。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6.用药一至二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创面有脓苔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