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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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水杨酸、苯甲酸、腊梅油、石蜡、樟脑、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喷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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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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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992 |
国药准字H20133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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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
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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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后,涂搽患处。 |
不睡觉时外涂患处,每2小时涂抹1次,疗程4天。应尽早开始治疗(如:有先兆或损害出现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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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皮肤破损处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未见全身不良反应,偶见用药局部灼热感、疼痛、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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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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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文献报道,用1%喷昔洛韦乳膏对12~17岁儿童复发性唇疱疹进行了一个开放、无对照临床试验,102例患者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大致类似于以前报道的成年患者的发生率。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文献报道,在74例年龄≥65岁患者中,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年轻患者相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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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
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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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4.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5.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应及时上医院就诊。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应特别注意,不宜使药膏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推荐用于黏膜,因刺激作用,勿用于眼内及眼周。 2.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如爱滋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3.药物不要放在儿童可触及的地方。 4.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