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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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水杨酸、苯甲酸、腊梅油、石蜡、樟脑、凡士林 |
本品含硝酸益康唑,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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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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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992 |
国药准字H13022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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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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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后,涂搽患处。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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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皮肤破损处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妊娠头3个月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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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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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头3个月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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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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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真菌药,对白色念珠菌、球孢子菌、新生隐球菌、荚膜组织胞浆菌、皮炎芽生菌以及癣菌等有效。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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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4.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5.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应及时上医院就诊。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应特别注意,不宜使药膏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