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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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水杨酸、苯甲酸、腊梅油、石蜡、樟脑、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康唑、丙酸氯倍他索和硫酸新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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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宝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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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992 |
国药准字H1097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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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
皮肤真菌病、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马拉色菌毛囊炎、甲沟炎、须癣、体癣、股癣、手足癣、头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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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后,涂搽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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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皮肤破损处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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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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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杀菌止痒。用于癣症湿气、脚趾痒、鹅掌风。 |
皮肤真菌病、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马拉色菌毛囊炎、甲沟炎、须癣、体癣、股癣、手足癣、头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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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4.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5.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应及时上医院就诊。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应特别注意,不宜使药膏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4.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临床治愈。5.本品含有强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6.本品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