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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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酮康唑。 |
主要成分:本品含磺胺嘧啶银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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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倍的福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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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085 |
国药准字H12020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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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局部用于预防及治疗Ⅱ、Ⅲ度烧伤继发创面感染,包括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白念球菌等真菌所致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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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
对以乳膏涂布于创面,约1.5mm厚度,也可以混悬剂制成油纱布敷用。1、2度烧烫伤:用1%~2%乳膏涂敷创面,1~2天换药1次;对3度烧烫伤:用1%~2%软膏涂敷创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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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磺胺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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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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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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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局部用于预防及治疗Ⅱ、Ⅲ度烧伤继发创面感染,包括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白念球菌等真菌所致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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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同磺胺嘧啶,所含银盐具收敛作用,使创面干燥、结痂和早期愈合,故本品具有磺胺嘧啶和银盐两者的作用,有广谱抗微生活性,对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酵母菌和其他真菌均有良好抗菌作用,且不为对氨基苯甲酸所拮抗。为应用于烧伤创面的磺胺药,有收敛作用,对绿脓杆菌具有强大的抑制作用(比甲破灭脓强)。其特点为:①保持了SD和硝酸银二者的抗菌作用;②局部应用除有一过性疼痛外,无其他副作用。现用于治疗烧烫伤创面感染,除能控制感染外,还可促使创面干燥、结痂和促进愈合。涂药后,遇光渐变成深棕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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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不宜大面积使用。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由于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同磺胺嘧啶全身应用。本品不可用于对磺胺药过敏的患者。肝、肾功能损害者宜避免使用或慎用本品。新生儿不宜应用本品,因其吸收后也有发生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