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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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该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甘油,聚山梨酯80、硬脂酸、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
片仔癀粉、蛇药片。辅料为甘油、十二烷基酸钠、苯甲酸钠、三乙酸钠、白凡士林、轻质液状石蜡、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羟苯乙酯、十八醇、聚山梨酯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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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 |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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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0026 |
国药准字Z3502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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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清热、解毒、止痛。用于病毒性、细菌性皮肤病,如带状疱疹、单纯疱疹、脓疱疹、毛囊炎、痤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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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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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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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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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清热、解毒、止痛。用于病毒性、细菌性皮肤病,如带状疱疹、单纯疱疹、脓疱疹、毛囊炎、痤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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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4.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现者停用。 5.热毒较重伴有恶寒发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6.对局部病变不宜挑破,切忌挤压。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