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水火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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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獾油、地榆、大黄、冰片、虫白蜡、无水羊毛脂、蜂蜡、茉莉香精、白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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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大恒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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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421 |
国药准字H20040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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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水火烫伤。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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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敷患处。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粒(10毫克)。 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粒(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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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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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具有过敏反应或特异体质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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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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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对12岁以下的儿童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缺乏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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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水火烫伤。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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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学本品属长效三环类抗组胺药,竞争性地抑制组胺H1受体,抑制组胺所引起的过敏症状。本品无明显的抗胆碱和中枢抑制作用。毒理学动物试验未见明显致畸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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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3.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4.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重度、大面积烫伤时应去医院就诊。6.烧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创面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7.轻度烧伤患者用药一至二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局部有脓苔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在做皮试前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