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水火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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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獾油、地榆、大黄、冰片、虫白蜡、无水羊毛脂、蜂蜡、茉莉香精、白凡士林。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5克含苯佐卡因1克、苯扎氯铵1毫克、氯化锌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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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南宁市迪智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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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421 |
国药准字H20064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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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水火烫伤。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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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敷患处。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涂于患处,一日3~4次,最多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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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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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局麻药(例如普鲁卡因、丁基卡因、苯佐卡因或其它卡因类麻醉剂)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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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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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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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水火烫伤。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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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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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3.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4.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重度、大面积烫伤时应去医院就诊。6.烧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创面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7.轻度烧伤患者用药一至二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局部有脓苔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除非有医师指导,本品不应连续使用超过7日。 2.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及时就医: 1.7日内口腔溃疡未愈合,疼痛、发红持续无好转; 2.症状恶化或出现肿胀; 3.伴有皮疹或发热。 3.2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