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水火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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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獾油、地榆、大黄、冰片、虫白蜡、无水羊毛脂、蜂蜡、茉莉香精、白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丁香罗勒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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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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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421 |
国药准字H1093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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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水火烫伤。 |
本品用于治疗疥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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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敷患处。 |
每次用药前修剪指甲,温水洗澡后,用乳膏自颈部以下擦遍全身及四肢,早晚各一次,连用2天。停用2天,自第5天起,再重复上述治疗2天,并消毒衣服及被褥。未愈者可再重复上述治疗或向医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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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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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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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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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水火烫伤。 |
本品用于治疗疥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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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罗勒属植物丁香的挥发油。具有杀灭疥虫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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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3.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4.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重度、大面积烫伤时应去医院就诊。6.烧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创面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7.轻度烧伤患者用药一至二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局部有脓苔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