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外用药。适用于虫咬皮炎、过敏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瘙痒症,神经性皮炎等。亦可用于肩胛酸痛,肌肉痛及烫伤后皮肤疼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40毫克、薄荷脑30毫克、水杨酸甲酯20毫克、苯海拉明10毫克、葡萄糖酸氯己定2毫克、甘草次酸3毫克。辅料为:硬脂酸,液状石蜡,单硬脂酸甘油酯,三乙醇胺,丙二醇,对羟基苯甲酸甲酯。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mg。 |
|
| 生产企业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018 |
国药准字H1998017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虫咬皮炎、过敏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瘙痒症,神经性皮炎等。亦可用于肩胛酸痛,肌肉痛及烫伤后皮肤疼痛。 |
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
|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涂抹患处,病损表面及四周约2.5cm宽的正常皮肤均应涂敷,用量为一日1次。疗程随病种及病变部位有所不同,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防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二岁以下小儿禁用。 |
不良反应罕见,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外用皮肤可分布于乳汁中,故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用药资料不详。儿童用药: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虫咬皮炎、过敏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瘙痒症,神经性皮炎等。亦可用于肩胛酸痛,肌肉痛及烫伤后皮肤疼痛。 |
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破溃处。2.避免直接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部位。3.连续使用一般不得超过1周,症状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斑,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