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外用药。适用于虫咬皮炎、过敏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瘙痒症,神经性皮炎等。亦可用于肩胛酸痛,肌肉痛及烫伤后皮肤疼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40毫克、薄荷脑30毫克、水杨酸甲酯20毫克、苯海拉明10毫克、葡萄糖酸氯己定2毫克、甘草次酸3毫克。辅料为:硬脂酸,液状石蜡,单硬脂酸甘油酯,三乙醇胺,丙二醇,对羟基苯甲酸甲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
|
| 生产企业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018 |
国药准字H2005520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虫咬皮炎、过敏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瘙痒症,神经性皮炎等。亦可用于肩胛酸痛,肌肉痛及烫伤后皮肤疼痛。 |
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
|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治疗痤疮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kg)/日不等,一般建议开始剂量为0.5(mg/kg)/日,分两次口服。本药为脂溶性,进餐时服药可促进吸收,治疗2~4周后可根据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酌情调整剂量。6~8周为一疗程,疗程之间可停药8周,停药后短期内可持续改善症状。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二岁以下小儿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药物过量可发生骨结构的改变,包括儿童骨骺盘早熟融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育龄期妇女及其配偶服药期间及服药前、停药后应3个月内应严格避孕,接受治疗2周前作妊娠试验,以后每月1次,确保无妊娠。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 成分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虫咬皮炎、过敏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瘙痒症,神经性皮炎等。亦可用于肩胛酸痛,肌肉痛及烫伤后皮肤疼痛。 |
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
|
| 药理作用 |
1.药理学:本药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清楚。用于治疗痤疮时具有缩小皮脂腺组织,抑制皮脂腺活性,减少皮脂分泌,减轻上皮细胞角化及毛囊皮脂腺口的角质栓塞,并抑制痤疮丙酸杆菌数的生长繁殖。近来研究还表明本药可调控与痤疮发病机制有关的炎症免疫介质以及选择性地结合维A酸核受体而发挥治疗作用。 2.毒理学:试验表明有严重致畸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破溃处。2.避免直接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部位。3.连续使用一般不得超过1周,症状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斑,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药避免与维生素A及四环素等同时服用。 2.用药期间及停药后三月内不得献血。 3.避免太阳光及UV射线过度照射。 4.糖尿病、肥胖症、酗酒及高脂血症、脂质代谢紊乱者慎用。 5.治疗初期痤疮症状或许有短暂性加重现象,若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用药,不宜同时服用其他角质分离剂或表皮剥脱性抗痤疮药。 6.必要时可用温和的外用药作辅助性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