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外用药。适用于虫咬皮炎、过敏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瘙痒症,神经性皮炎等。亦可用于肩胛酸痛,肌肉痛及烫伤后皮肤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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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40毫克、薄荷脑30毫克、水杨酸甲酯20毫克、苯海拉明10毫克、葡萄糖酸氯己定2毫克、甘草次酸3毫克。辅料为:硬脂酸,液状石蜡,单硬脂酸甘油酯,三乙醇胺,丙二醇,对羟基苯甲酸甲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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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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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018 |
国药准字H20031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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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虫咬皮炎、过敏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瘙痒症,神经性皮炎等。亦可用于肩胛酸痛,肌肉痛及烫伤后皮肤疼痛。 |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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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常用剂量每天1~2次,用药前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本品薄薄撒于患处及其周围,如果患处已糜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晚上可用纱布敷盖。一般治疗期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如果一天用两次,通常疗程为1~2周);花斑癣:2周。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后数天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地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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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二岁以下小儿禁用。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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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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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盐酸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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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皮肤外用药。适用于虫咬皮炎、过敏性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瘙痒症,神经性皮炎等。亦可用于肩胛酸痛,肌肉痛及烫伤后皮肤疼痛。 |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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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盐酸特比萘芬为丙烯胺类广谱抗真菌药物。能特异性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鲨烯环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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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破溃处。2.避免直接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部位。3.连续使用一般不得超过1周,症状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斑,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处。 2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停止用药。 3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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