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头晕目眩,心悸失眠,食欲不振及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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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胶、红参、熟地黄、党参、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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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南海岸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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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345 |
卫食健字(1997)第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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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头晕目眩,心悸失眠,食欲不振及贫血。 |
骨质疏松、骨质增生、骨折、佝偻病、骨软化症、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结核、骨肿瘤、骨囊肿、骨纤维结构不良、骨坏死、骨畸形、骨炎、骨痛、骨癌、骨转移癌、骨癌术后、骨癌放疗、骨癌化疗、骨癌止痛、骨癌康复、骨癌晚期、骨癌并发症、骨癌转移、骨癌复发、骨癌扩散、骨癌骨转移、骨癌肺转移、骨癌肝转移、骨癌脑转移、骨癌肾转移、骨癌骨转移、骨癌骨破坏、骨癌骨坏死、骨癌骨痛、骨癌骨畸形、骨癌骨炎、骨癌骨囊肿、骨癌骨纤维结构不良、骨癌骨肿瘤、骨癌骨结核、骨癌骨癌、骨癌骨癌术后、骨癌骨癌放疗、骨癌骨癌化疗、骨癌骨癌止痛、骨癌骨癌康复、骨癌骨癌晚期、骨癌骨癌并发症、骨癌骨癌转移、骨癌骨癌复发、骨癌骨癌扩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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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次20毫升(1支),1日3次。 |
口含,每日三次,每次1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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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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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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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头晕目眩,心悸失眠,食欲不振及贫血。 |
骨质疏松、骨质增生、骨折、佝偻病、骨软化症、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结核、骨肿瘤、骨囊肿、骨纤维结构不良、骨坏死、骨畸形、骨炎、骨痛、骨癌、骨转移癌、骨癌术后、骨癌放疗、骨癌化疗、骨癌止痛、骨癌康复、骨癌晚期、骨癌并发症、骨癌转移、骨癌复发、骨癌扩散、骨癌骨转移、骨癌肺转移、骨癌肝转移、骨癌脑转移、骨癌肾转移、骨癌骨转移、骨癌骨破坏、骨癌骨坏死、骨癌骨痛、骨癌骨畸形、骨癌骨炎、骨癌骨囊肿、骨癌骨纤维结构不良、骨癌骨肿瘤、骨癌骨结核、骨癌骨癌、骨癌骨癌术后、骨癌骨癌放疗、骨癌骨癌化疗、骨癌骨癌止痛、骨癌骨癌康复、骨癌骨癌晚期、骨癌骨癌并发症、骨癌骨癌转移、骨癌骨癌复发、骨癌骨癌扩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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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开盖服用后,拧紧瓶盖20℃以下保存,并按照说明书中的用法和用量连续服用完毕。 |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