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虚弱消瘦,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及寒湿所致的白带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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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红参、当归、益母草、熟地黄、丹参、香附(醋制)、龟甲、地骨皮、延胡索(醋制)、菜菔子(炒)、白术(麸炒)、肉桂、木香、赤芍、甘草、小茴香(盐制)、续断、蒲黄、川芎、牛膝、鹿茸(去毛)、茯苓、鹿胎粉(或仔鹿粉)、阿胶。 |
氨基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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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绿十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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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367 |
国药准字H2002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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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虚弱消瘦,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及寒湿所致的白带量多。 |
氨基酸类药。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手术前后等状态时的氨基酸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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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温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
静脉滴注。 1 周围静脉给药:通常为成人一次200~400ml,缓慢静脉滴注。每瓶输注时间不应少于120分钟(25滴/分)。用量可根据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小儿、老人、危重病人应减慢。本品最好与糖类同时输注以提高人体对氨基酸的利用率。 2 中心静脉给药:通常为成人一日400~800ml。本品可与糖类等混合,由中心静脉24小时持续滴注。根据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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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有下列疾病的患者禁止使用: 1肝性脑昏迷或有肝性脑昏迷倾向的病人。 2严重肾功能衰竭或尿毒病的病人。 3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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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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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安全性没有确立,故不推荐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应减慢输液速度,减少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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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虚弱消瘦,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及寒湿所致的白带量多。 |
氨基酸类药。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手术前后等状态时的氨基酸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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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作为氨基酸补充剂,可调节氨平衡,并促进机体蛋白合成和创伤的愈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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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60mEq/L的醋酸,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2.外周静脉输注时,因加有葡萄糖呈高渗状态,滴注速度必须缓慢。 3.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4.本品遇冷可能出现结晶,可将药液加热到60℃,缓慢摇动使结晶完全溶解后再用。 5.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贮存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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