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风除湿,舒筋通络,活血止痛。用于肢体拘挛,手足麻木,腰腿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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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天麻。 |
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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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正大海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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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208 |
国药准字H1999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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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舒筋通络,活血止痛。用于肢体拘挛,手足麻木,腰腿酸痛。 |
佝偻病和软骨病,肾性骨病,骨质疏松症,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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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每次0.5mg(2粒),每日1次,或遵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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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M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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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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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风除湿,舒筋通络,活血止痛。用于肢体拘挛,手足麻木,腰腿酸痛。 |
佝偻病和软骨病,肾性骨病,骨质疏松症,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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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眩晕、乏力、头痛和皮疹等。2.本品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长期用药或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肌痉挛或肌痛、脱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3.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⑤过敏反应、发热、关节痛、肌痛、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肝脏毒性、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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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2 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3 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4 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