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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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预胶化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无水枸橼酸、苯甲酸钠、聚山梨酯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纯化水。 |
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其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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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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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3008 |
国药准字H4302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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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涌、偏头痛、痛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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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4毫升;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5毫升;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8毫升;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0毫升。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使用前请摇匀。 |
口服吸服或倒出加温水口服。成人一日4次,一次1~2支。日剂量不宜超过2g(8支)。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应超过10天。儿童按体重一次10~15mg/kg,一日3~4次;12岁以下儿童一日不超过5次剂量,疗程不超过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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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心脏手术前后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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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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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涌、偏头痛、痛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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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