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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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石膏、苦杏仁、前胡、黄芩、紫苏子(炒)、葶苈子、竹茹。辅料为蔗糖粉、糊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0.1g,盐酸金刚烷胺0.04g,人工牛黄4mg,咖啡因6mg,马来酸氯苯那敏0.8mg。辅料为:糖粉适量,柠檬黄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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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津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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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039 |
国药准字H21022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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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儿童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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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周岁以下一次3克,1~5岁一次6克,5岁以上一次9~12克,一日2~3次。 |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袋或酌减;2~5岁:每次1袋;5~12岁:每次1~2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温开水冲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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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 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运动员慎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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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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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儿童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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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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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