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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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沉香,广枣,檀香,紫檀香,红花,肉豆蔻,天竺黄,北沙参。 |
黄芪(蜜炙)、党参、甘草(蜜炙)、白术、当归、升麻、柴胡、陈皮、生姜、大枣。辅料为: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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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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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275 |
国药准字Z33020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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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
脾胃虚弱、气虚下陷、体倦乏力、食少腹胀、便溏久泻、内脏下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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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2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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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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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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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
脾胃虚弱、气虚下陷、体倦乏力、食少腹胀、便溏久泻、内脏下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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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2.患有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适用于恶寒发热表证者,暴饮暴食脘腹胀满实证者;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高血压患者慎服;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或其制剂; 5.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为佳,亦可在进食同时服;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出现头痛、头晕、复视等症,或皮疹、面红者,以及血压有上升趋势,应立即停药;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