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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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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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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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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主要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硫酸阿托品

生产企业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2020389

国药准字H2005229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禁忌

成分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