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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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
每毫升含羧甲基纤维钠5mg;辅料为氧化氯化钙,氧化镁,氯化钾,纯水,氯化钠及乳酸钠。可含调节pH值所用的盐酸和/或氢氧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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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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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389 |
注册证号H2014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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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于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灼烧、刺激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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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滴1-2滴于患眼。用后即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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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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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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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于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灼烧、刺激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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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一种人工泪液,能润湿眼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眼部的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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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只可外用。 2.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不可重复使用,用后即弃。 3.瓶嘴不得接触眼睛。 4.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睛持续充血或刺激感、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5.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和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包装完好的滴眼液方可使用。 7.配戴隐型眼镜时请勿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