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 (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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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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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天真制药有限公司 |
Bayer Pharma 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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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33 |
国药准字J2018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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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 (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1.高血压。2.冠心病。3.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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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水中分散后口服或吞服。1.治疗高血压: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调整剂量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的情况下,可于较短时间内开始剂量调整。2.治疗心绞痛:初始剂量为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10mg/日。 |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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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二氢吡啶类药物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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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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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 (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1.高血压。2.冠心病。3.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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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警告: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出现心绞痛频率增加、时间延长和/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2.因本品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然而对于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当与其它外周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引起注意。3.心衰患者的使用: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剂应谨慎。在对非缺血引起心衰的病人(NYHAⅢ-Ⅳ级)进行的长期、安慰剂对照研究(PRAISE-2)中,虽然心衰加重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相比无明显差异,但与氨氯地平有关的肺水肿报道有增加。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与其它所有钙拮抗剂相同,本品的半衰期在肝功能受损时延长,但尚未确定本品在这类患者中的推荐剂量。因此,这类患者使用本品应谨慎。5.肾功能衰竭病人的使用:氨氯地平的血药浓度改变与肾功能损害程度无相关性,因此,可以采用正常剂量。本品不能被透析。 |
1.低血压 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β-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它降压药时。2.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脉旁路血管移植术(或者其他手术)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36小时。3.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 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严重冠脉狭窄患者,在服用硝苯地平或加量期间,降压后出现反射性交感兴奋而心率加快,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发生率增加。4.外周水肿 10%的患者发生轻中度外周水肿,与动脉扩张有关。水肿多初发于下肢末端,可用利尿剂治疗。对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需分辩水肿是否由于左室功能进一步恶化所致。5.β-受体阻滞剂“反跳”症状 突然停用β-受体阻滞剂而启用硝苯地平,偶可加重心绞痛。须逐步递减前者用量。6.充血性心力衰竭 少数接受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开始服用硝苯地平后可发生心力衰竭,严重主动脉狭窄患者危险更大。7.对诊断的干扰 应用本品时偶可有碱性磷酸酶、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脱氢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