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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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胆酸、猪去氧胆酸、黄岑苷,珍珠母、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金银花。 |
化学名:N-(4-羟基苯基)乙酰胺,分子式:C8H9NO2,分子量:15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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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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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564 |
国药准字H200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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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症。 |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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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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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用温开水送服或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3-6岁,14-21公斤,每次1.5-2片;7-9岁,22-27公斤,每次2-3片;10-12岁,28-32公斤,每次3-3.5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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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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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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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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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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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症。 |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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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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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5.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3岁以下儿童慎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可通过胎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