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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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胆酸、猪去氧胆酸、黄岑苷,珍珠母、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金银花。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萘替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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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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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564 |
国药准字H19980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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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症。 |
真菌感染、皮肤癣菌病、甲真菌病、念珠菌病、马拉色菌毛囊炎、足癣、手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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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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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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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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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症。 |
真菌感染、皮肤癣菌病、甲真菌病、念珠菌病、马拉色菌毛囊炎、足癣、手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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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5.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