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胆酸、猪去氧胆酸、黄岑苷,珍珠母、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金银花。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昔明 |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564 |
国药准字H2004004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症。 |
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所致的急、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症;肠道菌群平衡紊乱所致的腹泻(小肠结肠炎、夏季腹泻、旅行者腹泻);预防胃肠部位手术前及手术后感染性并发症。 |
|
用法用量 |
|
成人口服。每次0.2g(2片),每日3-4次。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 |
|
副作用 |
|
部分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恶心(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但症状可迅速消退。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蕈麻疹样皮肤反应。1,中枢神经系统有出现头痛的报道。2,代谢/分泌系统肝性脑病患者服用本药后可出现体重下降,血清钾和血清钠浓度轻度升高。3,胃肠道系统常见的症状为腹涨,腹痛,恶心和呕吐。以上症状发生率者均低于1%。4,皮肤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蕈麻疹样皮肤反应。5,其他有用药后可能引起足水肿的报道。 |
|
禁忌 |
|
|
|
成分 |
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高热不退、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高热等症。 |
革兰阳性菌及革兰阴性菌所致的急、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症;肠道菌群平衡紊乱所致的腹泻(小肠结肠炎、夏季腹泻、旅行者腹泻);预防胃肠部位手术前及手术后感染性并发症。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5.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儿童连续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2.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3.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黏膜受损时,会有极少量(少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4.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5.如果出现对抗生素不敏赶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他适当治疗措施。6.对驾驶和操纵机器的影响,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