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热、温病初期、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轻型新冠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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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石膏、蜜麻黄、炒苦杏仁、黄芩、连翘、浙贝母、知母、牛蒡子、青蒿、薄荷、甘草。 |
本品每粒含布洛芬2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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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聚协昌(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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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0001 |
国药准字H2006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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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热、温病初期、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轻型新冠肺炎 |
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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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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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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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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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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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外感风热、温病初期、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轻型新冠肺炎 |
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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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运动员及脾胃虚寒者慎用。2.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9.1℃,或血WBC>11.0×109/L,或中性粒细胞>75%,或重症流感者。3.既往有肝脏病史或用药前肝功能异常者慎用。4.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服药期间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6.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龄人群。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运动员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5.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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