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主治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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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蛇胆汁、川贝母、薄荷脑。 |
硫酸小诺霉素。其化学名称为:O-2-氨基-2,3,4,5-四脱氧-5-(甲基氨基)-2-D-赤型-己糖吡喃基-(1→4)-O-[3-脱氧-4-C-甲基-3-(甲基氨基)-b-L-阿拉伯吡喃糖基-(1→6)-2-脱氧-D-链霉胺硫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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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康而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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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40 |
国药准字H23021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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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主治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
本品主要用于大肠埃希菌、克雷白杆菌、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沙雷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呼吸道、泌尿道、腹腔及外伤感染,也可用于败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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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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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 成人 肌内注射:一次60~80mg,必要时可用至120mg,一日2~3次;静脉滴注:一次60mg(一次2支),加入氯化钠注射液100ml中恒速滴注,于1小时滴完。 小儿 按体重3~4mg/kg,分2~3次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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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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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肾衰竭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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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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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主治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喉肿痛、声音嘶哑。 |
本品主要用于大肠埃希菌、克雷白杆菌、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沙雷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呼吸道、泌尿道、腹腔及外伤感染,也可用于败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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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谱与庆大霉素相似,对大肠埃希菌、产气杆菌、克雷白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某些吲哚阳性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某些奈瑟菌、某些无色素沙雷杆菌和志贺菌等革兰阴性菌有抗菌作用。革兰阳性菌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株)对本品敏感;链球菌(包括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粪链球菌等)均对本品耐药。厌氧菌(拟杆菌属)、结核杆菌、立克次体、病毒和真菌亦对本品耐药。本品对细菌产生的氨基糖苷乙酰转移酶AAC(6)稳定,故对因产生该酶而对卡那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核糖霉素等耐药的细菌仍有抗菌活性。本品最低抑菌浓度为0.1~6.25mg/L。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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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2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4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严密监护。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5本品一般只供肌内注射;稀释后可静脉滴注;但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 6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7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