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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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成份】 化学名: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17,21-二丙酸酯 分子式:C28H37ClO7 分子量:521.04 |
枇杷叶,苦杏仁,川贝母,麦冬,地黄,甘草,桔梗,薄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山梨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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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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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928 |
国药准字Z20054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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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干咳,咽干,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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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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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每次15-30毫升,每日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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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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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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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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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干咳,咽干,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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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本品为中药制剂,在贮藏期间出现少量沉淀属于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