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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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成份】 化学名: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17,21-二丙酸酯 分子式:C28H37ClO7 分子量:521.04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化学名称:1-β-D-呋喃核糖基-1H- 1,2,4-三氮唑-3-羧酰胺。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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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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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928 |
国药准字H2202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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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抗病毒药。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疮疹性口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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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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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每日400~1000mg,疗程7~14天。2.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口服。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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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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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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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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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抗病毒药。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疮疹性口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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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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