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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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成份】 化学名: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17,21-二丙酸酯 分子式:C28H37ClO7 分子量:521.04 |
黄芩、桑白皮、瓜蒌仁(炒)、前胡、百部(蜜炙)、麻黄(蜜炙)、桔梗、苦杏仁(炒)、紫苏子(炒)、清半夏等16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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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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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928 |
国药准字Z2012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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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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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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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5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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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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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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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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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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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实验药理学结果显示,本品具有一定的镇咳、祛痰、解热作用。1、延长氨水引发小鼠咳嗽的潜伏期。2、增加小鼠支气管酚红的排出量。3、降低酵母致热大鼠的体温。小鼠口服急性毒性试验结果:最大给药量为73.6克生药/kg,未见毒性反应。大鼠口服3个月长期毒性试验结果:最大无毒性反应剂量为19.32克生药/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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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寒痰停饮者不宜服用;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