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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

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

处方药 处方药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痉挛、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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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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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
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
感冒清胶囊
感冒清胶囊
主要成分

硫酸特布他林。

穿心莲叶、大青叶、南板蓝根、金盏银盘、岗梅、山芝麻、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吗啉胍等。

生产企业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13435

国药准字Z2202251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痉挛、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副作用

⑴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   ⑵对本品及辅料过敏者禁用。   ⑶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⑷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痉挛、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药理作用

⑴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对胃肠刺激小,不会引起胃肠出血。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⑵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⑶有嗜睡、疲劳、口干、咽干、咽痛,少见有皮肤瘀斑及出血倾向、胸闷、心悸。⑷少数患者出现药疹。⑶个别患者有烦躁、失眠等中枢兴奋症状,甚至可能诱发癫痫。⑸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

注意事项

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慎用于可能对拟交感神经胺高敏的患者,如患有甲状腺机能亢进且症状未得到控制者。因β2-受体动剂有引起高血糖的潜在危险,建议对伴有糖尿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特布他林治疗时进行血糖测试。β2-受体激动剂有潜在的致心律不齐作用,在治疗个别肺部疾病患者时应考虑这一点。由于β2受体激动剂的正性肌力作用,因此不可用于伴有肥大性心肌病的病人。β2受体激动剂可能引起低血钾症,当与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利尿药合用及缺氧都可能加重低血钾的发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监测血清钾的浓度。本品不影响使用者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的能力。运动员慎用。

⑴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8~10g)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3~5g/d)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增高。⑸下列情况应慎用:①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②肾功能不全,虽偶可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⑹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⑺逾量(一日量>10g)中毒的处理:服药过量时应洗胃或催吐,并给予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N-acetylcysteine),不得给活性炭,因后者可影响拮抗药的吸收;N-乙酰半胱氨酸开始用时按体重给予140mg/kg口服,然后以70mg/kg每4小时1次,共用17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将药物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200ml中静注。拮抗药宜尽早应用,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疗效较差。治疗中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并给予其他疗法,如用血液透析或血液滤过。服用超量(包括中毒量)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胃痛、腹泻、厌食及多汗等症状,且可持续24小时。2~4天内可出现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肝区疼痛、肝肿大或黄疸。第3~5天肝功能异常可达高峰,第4~6天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衰竭,表现为肝性脑病(精神、神志障碍,躁动,嗜睡)、抽搐、呼吸抑制及昏迷等症状,以及凝血障碍、胃肠道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低血糖、酸中毒、心律失常、循环衰竭或肾小管坏死。曾报道有人一次服用本品8~15g而导致严重肝坏死,并于数日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