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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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0.6mg(相当于沙丁胺醇0.5mg) |
枇杷叶,罂粟壳,百部,白前,桑白皮,桔梗,薄荷脑。 辅料:苯甲酸钠、甜菊素、枸橼酸、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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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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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75 |
国药准字Z2302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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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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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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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15毫升(一次1.5格),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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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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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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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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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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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时,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应去医院就诊。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若有少量沉淀,振摇后服用。11、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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