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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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0.6mg(相当于沙丁胺醇0.5mg) |
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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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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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75 |
国药准字H19991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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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通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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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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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片),每日2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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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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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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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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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通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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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时,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计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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